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貸款通則》:
第壹條為規範貸款行為,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確保信貸資產安全,提高貸款使用的整體效益。為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制定本通則。
第三條貸款的發放和使用應當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行政規章,遵循效率、安全和流動性的原則。
第六十二條貸款人違反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有關規定發放貸款的,由中國人民銀行責令改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七十六條的規定處罰。
第六十九條借款人騙取貸款,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八十條的規定,處以罰款並追究刑事責任。
延伸信息借閱註意事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貸款通則》第三章第十三條:貸款利率的確定,貸款人應當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每筆貸款的利率,並在借款合同中載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