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的主要內容

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的主要內容

法律分析:條例的主要內容包括三個方面:壹是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二是體制機制和職責的調整;第三,各機關、事業單位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的配置和調整。法規是國家權力機關或行政機關根據政策、法令制定和發布的,比較全面、系統,具有長期實施效果,針對政治、經濟、文化等各領域的某些具體事項而制定的法律性公文。條例是法律的表現形式之壹。壹般來說,只是對特定社會關系的規定。規章是國家制定或批準的規定某壹事項或某壹機關的組織和權限的規範性法律文件,也指團體制定的章程。它具有法律的效力,是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的,是從屬於法律的規範性文件,所有人都必須遵守。違反它會帶來壹定的法律後果。

法律依據:《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

第壹條為了規範行政法規制定程序,保證行政法規質量,根據憲法、立法法和國務院組織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行政法規的立項、起草、審查、決定、公布和解釋,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制定行政法規應當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符合憲法和法律的規定,遵循立法法確定的立法原則。

  • 上一篇:什麽是無形資產?
  • 下一篇:行政辦案程序需要傳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