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彩票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彩票中獎者應當自開獎之日起60個自然日內,持中獎彩票到指定地點兌獎。彩票品種規則規定需要身份證件的,還應當出示本人身份證件。逾期未領獎者,視為棄獎。禁止使用偽造、變造的彩票中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百八十五條受益人沒有合法依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受益人返還所取得的利益,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 (壹)履行道德義務的給付;(二)債務到期前的清算;(三)明知沒有支付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