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情況下車位屬於全體業主所有,開發商無權出售?
1.開發商在計算公攤面積時已經包含了地下車庫的建築面積;
2.將修建地下車庫的費用計入住宅開發成本;
3.車庫作為公共配套設施的功能在小區的規劃中已經明確。
小區停車位壹般有三種,物業停車位、人防停車位、非物業停車位。停車位經登記並取得產權證的,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和以其他方式處分。不然業主最後拿到的是壹紙合同,而不是產權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權屬,由當事人通過買賣、贈與或租賃等方式約定。
占用業主所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汽車的車位,歸業主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