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本標準5.4.1.3~5.4.1.6:
5.4.1.3室外攝像機應選用動態範圍大、照度特性低、自動光圈鏡頭,大範圍監控宜選用帶雲臺和變焦鏡頭的攝像機,並配置室外防護罩。
5.4.1.4系統應能顯示和刻錄小區監控中心的監控圖像,並具有時間、日期、位置等標識;可以自動和手動切換圖像,遠程控制雲臺、鏡頭等相機輔助設備。
5.4.1.5安裝在出入口的攝像頭應定向聚焦,系統應能清晰識別進出人員的面部特征和車輛編號,夜間應采取相應措施,保證監控圖像的有效性。
5.4.1.6電梯轎廂內的攝像機應安裝在電梯轎廂門上方的左側或右側,能有效監視乘客的面部特征,並應配有樓層顯示器。
擴展數據:
國家標準分為強制性國家標準和推薦性國家標準。
對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國家安全、生態環境安全以及滿足經濟和社會管理基本需要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
強制性國家標準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起草、征求意見和進行技術審查,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立項、編號和對外通報。國務院批準或授權發布的強制性國家標準。
可以制定推薦性國家標準,滿足基本普適性、與強制性國家標準相匹配、在相關行業中起主導作用的技術要求。推薦性國家標準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參考資料:
國家標準管理委員會——住宅小區安防系統通用技術要求
百度百科-國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