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區道路:紅線寬度不應小於20m。
居住道路:路面寬度為5 ~ 8m,供熱區域內建築作業線之間的寬度不應小於14m;非采暖區不應小於10m。
組團路:路寬3 ~ 5m采暖區控制線之間的寬度不應小於10m;非采暖區不應小於8m;房屋之間的小路;路面寬度不應小於
在多雪地區,應考慮道路積雪面積,道路寬度可酌情放寬,但應符合當地城市規劃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
路面可適當收窄,但應設置必要的排水溝和停車位,並符合當地城市規劃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
居住區道路的設置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小區重要道路至少應有兩個出入口;居住區的重要道路應至少在兩個方向上與外圍道路相連;控制機動車道出入口數量,出入口間距不小於150m。
沿街建築長度超過160m時,應設置不小於4mx4m的消防車通道。行人出口之間的間距不應超過80米。當建築長度超過80m時,應在底層增設人行通道。
滿足居住區日照通風和地下工程管道敷設的要求;舊城區改造中,道路系統應當充分考慮原有道路的特點,保留和利用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街道;考慮居民汽車的通行;易於查找、識別和命名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