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結束後,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將在青島參加中考計劃。
考生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青海省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連續6年以上(含6年,截止時間按考生前壹年參加普通高考時間計算65438+2月31。
計算);在寧夏累計繳納社會保險費3年以上(含3年,截止時間按考生前壹年參加普通高考65438+2月31計算)。考生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作為考試依據。
根據。
考生在青海省初中、高中連續就讀滿6年(截止時間以考生參加普通高考當年8月31日前計算),具有青海省高中學籍,參加青海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成績,並同時須提供以下兩項證明材料作為審核依據:青海省教育廳監制的義務教育合格證明,就讀地教育行政部門或教育考試機構出具的青海省高中會考證明。
學生的考試成績(即“中考”成績);壹份完整的初高中考勤檔案,加蓋學校公章,校長簽字(包括初高中學生登記表、每學期登記表和學生手簽)
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