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公民有權利捕殺流浪狗嗎?

公民有權利捕殺流浪狗嗎?

市民無權捕殺流浪狗。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流浪狗咬國家嗎?

侵權責任需要賠償,但誰來承擔責任需要結合實際情況分析:

1.流浪狗的原主人或管理人承擔責任,但流浪狗被遺棄後很難找到原主人;

2.飼養流浪狗的人應當承擔責任。如果流浪動物被飼養多年,任其移動和停留,就已經構成了特殊的飼養關系,變成了事實上的收養。因此,食客應對流浪動物的侵權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但如果只是偶然的、暫時的餵食,就不需要承擔責任;

3.第三方應承擔責任。動物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第三人請求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45條。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由於被侵權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 上一篇:工作秘密與國家秘密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 下一篇:公司律師會費個人部分可以報銷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