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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欺淩是犯罪嗎?

法律分析:校園欺淩是犯罪。根據校園欺淩和暴力的嚴重程度,可以分為侵害、違法行為和刑事犯罪。校園欺淩和暴力達到壹定程度涉嫌犯罪的,可被控若幹具體罪名,如故意傷害、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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