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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暴力包括哪些行為?

1.校園暴力包括哪些行為?

1,校園暴力包括以下行為:

(1)語言暴力,經常用汙言穢語攻擊其他同學,產生矛盾;

(2)身體暴力,借助身體優勢對抗較弱的學生;

(3)心理暴力,不斷以語言和行為對其他學生造成精神或心理壓力,使其有不良表現,對被害人的外貌、性取向、宗教、種族、收入水平、民族、家庭或他人進行誹謗、嘲諷和貶損。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被校園欺淩攻擊怎麽辦?

校園欺淩的處理如下:

1,當威脅和暴力來臨時,要相信邪不壓正,畢竟大部分學生和老師,以及社會上壹切正義力量的堅強後盾;

2.大聲提醒對方自己的所作所為是違法違紀的,會受到法律的嚴懲,會為此付出應有的代價,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大聲呼救;

3.如果受傷了,壹定要及時向老師和警察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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