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壹般情況下,校園暴力壹般是指發生在課堂內外、學校周圍、上下學途中、網絡上以及其他壹切與校園環境有關的情形下的暴力行為。根據施暴者和受害者的類型,校園暴力可以分為:學生之間的暴力、師生之間的暴力、校外人員與校內師生之間的暴力。根據其表現形式,校園暴力可分為身體暴力、情感或心理暴力、性暴力和欺淩。
如果學生遇到校園暴力,要註意以下幾點:1。盡量提高他們的自我保護意識,不要忍氣吞聲,及時告訴父母或老師發生的事情;2.受到暴力時,立即采取靈活的應急措施,不刺激對方,以減輕被侵害的程度,事後立即報案;3、提高自己的社交能力,與同學結伴而行,以免發生意外;4.養成謹慎的習慣。
法律依據:《民法》第1179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