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法學派是將傳統的法學方法與社會學的概念、觀念、理論和方法相結合來研究法律現象的資產階級法學派,註重法律的社會目的、功能和效果,強調不同社會利益的整合,促進了資本主義法學的完善。
當代意義:
社會法可以在緩和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和諧社會的建立尤其離不開社會法的發展。隨著社會建設、經濟建設、政治建設和文化建設被置於同等重要的位置,社會法的重要性日益凸顯。
擴大知識面
社會法是近年來在完善市場經濟法制、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歷史大潮中產生的壹個新的法學範疇和學科。
社會法是最適合社會主義制度的法律。傳統法律部門對社會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關註程度要低得多。與經濟並列的社會事務需要法律的調整和保護,公民政治權利和公民權利以外的權利保護也需要新的法律部門來保障。社會法面臨難得的發展機遇。
社會法的目的是保護公民的社會權利,尤其是弱勢群體的利益。在社會關系中,自然有強勢群體和弱勢群體,市場經濟會自發地導致強者愈強,弱者愈弱。
通過法治的方式來改變這種失衡的局面,是壹種必然的選擇,尤其是在當前中國深化改革、社會法理論與實踐薄弱的環境下。完善社會法,保障公民的社會權利,實現人的真正解放——社會解放,對於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大而深遠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當然,社會法的概念、定位和體系,社會法不同內容之間的關聯,社會法基本制度之間的關聯,短期內可能難以達成壹致,社會法任重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