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增強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家長要和孩子建立有效的溝通,嚴格管教;
3.學校要重視學生的道德修養和法制教育,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價值觀;
4.社會應為未成年人的成長創造壹個安全、快速的社會環境,減少甚至避免校園暴力的發生。
二、校園暴力的危害:
1,使被欺負者產生消極的自我概念或自我認知,自卑,缺乏自信;
2.嚴重影響學生正常生活和學習;
3.不利於學生的健康成長;以及容易導致犯罪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九條
學校應當建立學生欺淩防治制度,對教職工和學生開展學生欺淩防治教育培訓。
學校應當立即停止欺淩學生的行為,並通知欺淩和被欺淩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參與欺淩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對相關未成年學生給予及時的心理咨詢、教育和引導;對相關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給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導。
對於實施欺淩的未成年學生,學校應當根據欺淩的性質和程度加強管教。對於嚴重欺淩行為,學校不得隱瞞,但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