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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發行有時間限制嗎?截止日期是多久?

法律分析:參與分配沒有時間限制。根據民事訴訟法意見第二百九十七條,被執行人是公民或者其他組織。執行程序開始後,取得執行依據或者已經起訴被執行人的其他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能清償全部債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參與分配。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幹問題的意見。

第壹百零六條先予執行民事訴訟法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案件後、終審判決作出前。先予執行應當限於當事人的債權範圍和當事人生活、生產、經營的迫切需要。

第壹百零七條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第(三)項規定的緊急情況包括:

(1)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礙;

(二)需要立即停止行為的;

(3)需要立即歸還購買原材料和生產工具的貨款;

(4)追回恢復生產經營急需的保險賠款。

第壹百零八條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後,在財產保全期間,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和上級人民法院決定解除外,任何單位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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