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協議見證人簽字的法律責任

協議見證人簽字的法律責任

法律分析:證人只證明合同已經簽訂,不能要求他承擔責任。只有保證人才能要求承擔責任。合同見證是民間常用的壹種方式,主要是約束雙方當事人履行合同。如果合同見證人只是見證了合同的簽訂,則不必承擔擔保責任。這不同於合同擔保和公證。證人提供擔保的,合同壹方違約時承擔連帶責任。作為見證人,我們也應該督促雙方履行合同條款。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出具保函,債權人接受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雖然主合同中沒有擔保條款,但如果保證人作為保證人在主合同上簽字或蓋章,則保證合同成立。律師的見證具有壹定的法律效力,但這種法律效力不是公證的效力,而是律師作為見證人,以第三方的視角,公正客觀地證明當事人實施的某種法律行為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它通常具有查明事實、確定責任和權利義務關系的證據效力。

  • 上一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法律屬性是什麽?屬於經濟法律部門還是民商法律部門?
  • 下一篇:殘疾人如何申請法律援助?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