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未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是未成年人。成年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夠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16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1]。在其他國家,未成年人的年齡範圍並不完全相同[2]。我國針對未成年人的法律有《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年5月,最高人民檢察院等9部門聯合制定了《關於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規定9類未成年人受到不法侵害,有關單位和個人必須立即報案。。
中國保護未成年人的相關法律包括《憲法》、《刑法》、《義務教育法》和《民法典》。而前述《民法典》明確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保護的義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有贍養、幫助和保護父母的義務。
第壹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未成年的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贍養費。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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