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當事人和著作權人,比如事務所知道了,還是會被起訴。
《哈利波特與寵物小精靈》的作者被羅琳和遊戲公司起訴。
被法院罰得幾乎傾家蕩產。
J家的同事之前也受到過45的警告和罰款。
所以現在日本J家每個人都加密碼,也是為了警告他們不要被當事人和事務所發現。不管是不是商業用途,自娛自樂,不賣錢的也壹定隱藏著。
而且,這些同行作者必須自願放棄其作品的版權
也就是說,如果壹個粉絲的作品被抄襲侵權兩次,他是無權起訴的,因為粉絲的版權並不歸自己所有。除非第二侵權作品被用於商業目的或者在網上廣為流傳,被當事人發現,否則將采取法律行動。
結論是寫這些藝術家或作品的人不違法,是侵權。不過只要不被J家抓到都無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