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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臟移植需要什麽條件?

1,心力衰竭存活指數(HFSS)

2.最大耗氧量(運動試驗中最大耗氧量測得的VO2)低於10 ml/kg/。min

3.內科不能糾正的難治性3-4級心力衰竭;

4.內科和外科不能糾正的心肌缺血;藥物、起搏和手術無法糾正的癥狀性室性心律失常。

目前,我國每年心臟移植手術超過100例,三年生存率超過90%,五年生存率超過85%。心臟移植不是心臟病的常規治療方法,而是挽救終末期心臟病患者生命,提高其生活質量的治療方法。

擴展數據

心臟移植術後早期,患者需要在icu監護治療,蘇醒後再轉入專門病房進行康復治療。住院時間和術後護理時間取決於患者的壹般情況、心臟移植功能和自理能力。由於長期住院增加了醫院感染的風險,醫生通常預計患者在術後2周左右出院。

出院後,患者要定期回醫院復查,也需要壹些情感和心理上的支持。當患者逐漸適應後,復查時間可以延長。由於術中切斷了迷走神經,去神經後供心通常每分鐘跳動約100次。

心臟移植後應定期檢查和評估移植心臟的功能,監測免疫抑制藥物濃度和免疫排斥反應,積極預防感染。應長期服用免疫抑制劑以避免排斥反應,並定期進行心肌活檢以確定是否有排斥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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