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信息如下:
1.先去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向轄區工商所提出申請,需要提交的材料有:經營者照片、經營者身份證及復印件、經營場所證明(即房產證復印件、房屋租賃合同)。
2.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後1個月內,辦理稅務登記證的國稅、地稅兩個證。
3.如果妳設法支付食品和煙草,妳必須申請衛生許可證和煙草專賣證書。
4.如果妳想在銀行開戶,妳必須申請開戶許可證。
辦理涉及證照(如經營食品、餐飲)的個體戶營業執照,應先持身份證到轄區工商所,再持預先核準的名稱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或《餐飲經營許可證》。領證後,妳要帶著以上材料到轄區工商所辦理證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壹條
申請人申請市場主體設立登記,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應當發給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市場主體成立日期。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市場主體必須經批準的,應當在批準文件有效期內向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十八條
依法成立的營利性法人,由登記機關發給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營利性法人成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