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按照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予以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的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天後,消費者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依照前款規定退貨、更換、修理商品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能不能退錢,要看機構的制度。即使退休,也會扣除壹些費用。做好準備。每個學校或機構的政策都不壹樣。具體請咨詢妳現在就讀的學校。如果沒有簽訂協議,學生對機構的補課服務不滿意,可以和輔導班溝通要求退款,需要雙方協商。非人為因素導致學生無法繼續參加輔導班的,輔導機構應當退還部分費用。無正當理由退學的,機構可以不退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