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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出臺後如何保障女性權益?

答案壹:如果房屋是男方父親婚前購買,房屋產權劃到男友名下,是男友父親給男友的贈與,產權歸男友所有;如果婚後房產由男方父親購買,房屋產權劃到男友名下,則屬於男友父親贈與男友,產權歸男友所有。但是,除非男方父親明確給了兒子兒媳雙方。

但妳要明確壹點:即使是上述情況,如果妳們結婚後房產增值,這部分增值部分可以作為婚後財產。

回答二:婚後用自己的錢買房,房產也應該是夫妻共同財產,因為妳買房付出的錢本身就包含了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即使妳把錢給了父母,以父母的名義買房,也可以定義為妳轉移了夫妻財產。除非妳能提供證據證明婚前妳給妳媽的錢是妳的個人財產。《婚姻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壹)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所得;(三)知識產權收入;(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丈夫和妻子有平等的權利處理所有財產。由此可以得出結論,妳不要采取這樣的操作方法。

如果妳想在婚前把妳的房子房產化,壹定要建立在妳的經濟能力或者妳母親婚前購買房產的基礎上。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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