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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規定幾歲領證?

根據法律,結婚年齡男孩為22歲,女孩為20歲。

根據我國最新婚姻法規定,男性年滿22周歲,女性年滿20周歲方可結婚。換句話說,獲得執照的法定年齡是男性22歲,女性20歲。未滿法定結婚年齡的,需經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同意,經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婚姻登記機關審核同意後方可結婚。

雙方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後,可以到婚姻登記處重新登記結婚。未滿法定年齡結婚的男女之間,不存在夫妻之間的贍養和忠誠的法律義務。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結婚的男女,在對方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情況下,不享有相互繼承和監護的權利。

結婚證需要的材料如下:

1,婚姻雙方的戶口簿和身份證;

2.雙方均無配偶證明;

3.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證明;

4.3張2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結婚程序如下:

1.男女雙方到壹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申請結婚登記;

2.提交相應的證明和材料;

3、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審查和詢問;

4.符合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並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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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民法

第1047條

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1049條

想結婚的男女雙方應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完成時,婚姻關系成立。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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