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建設、分配和管理政府提供的公共住房,新加坡於1960成立了住房和發展委員會(HDB)。新加坡的公共住房全部由房管局規劃建設,以優惠價格(少量租賃)出售,供居民分期購買。同時,政府將向符合條件的人提供各種住房補貼。政府公共住房也被稱為“HDB”。壹旦購買,HDB的產權屬於居民,使用年限為99年。戶型以“四房”“五房”(相當於國內的“三房”“四房”,室內使用面積從90到120平米不等)為主,約占75%。當然也有公寓出租的(其他國家稱之為“廉租房”),但比例很小,只有5%左右,戶型多為“壹室”“兩室”。經過50多年的發展,目前新加坡82%以上的常住人口,包括永久居民,都居住在這種被稱為“政府公寓”的公共住房中。新加坡也被認為是世界上解決住房問題最好的國家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