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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勞動法中關於內部退休的規定

法律分析:

根據新勞動法關於內部退休的規定,內部退休按照企業內部制定的政策執行。內部退休必須符合相關勞動法的規定,否則不接受內部退休。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企業職工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缺壹不可:壹是企業富余人員。二、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第三,要求員工自己做誌願者。第四,要征得企業領導的同意。

五、勞動部門需要備案的。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壹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並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壹)由工傷保險基金根據傷殘等級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壹級傷殘27個月,二級傷殘25個月,三級傷殘23個月,四級傷殘26(2)按月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壹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85%,三級傷殘為80%,四級傷殘為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止發放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壹至四級傷殘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在傷殘津貼的基礎上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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