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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期社會組織建設要滿足哪些點?

廣泛深入研究,科學規劃。要廣泛深入地開展調查研究,充分了解社會組織發展的實際情況和詳實數據,摸清各類組織的性質特點、成員構成、分布情況、隸屬關系和活動情況,特別是黨建工作的現狀和主要問題。要在調查研究和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從我國現狀和社會組織的基本特點出發,進壹步明確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思路,制定具體的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同時,要選擇不同類型的社會組織開展黨建試點工作,確保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社會組織黨建工作。2.創新管理體系。按照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管理格局,加強社會組織創新管理。探索和完善雙重管理體制,要把管理放在發展中,推動管理體制逐步由重準入登記向準入和日常管理並重轉變,由重行政管制向法制發展轉變,解決登記部門與管理部門的銜接問題。抓緊修訂頒布社團和非公民條例,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完善執法調查主體、程序、監督、處罰等相關規定和法律制度,增強執法力量。同時,對現有各類管理法規進行全面清理,修訂完善相關管理條款,及時取消重復規定,減少管理環節,防止政出多門,提高管理效率。要加快社會組織監管服務信息網絡建設,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完善統壹的組織統計分析系統和信用監督管理系統,盡快建立真實、完整、統壹、高效、便捷的監管信息系統和服務信息網絡,實現社會組織信息聯網和信息共享。3.加強培養和扶持,提高自身能力。要培養大批高素質的社會工作者,加入各種社會組織,加強對他們的培訓,提高他們的素質。完善社會組織專職人員工資、保險、福利等政策,解決社會組織工作人員的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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