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征收的土地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要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壹定的補償,然後由村民小組把補償分給全體村民。村集體經濟組的所有村民,只要是本村的,都有理由分。
土地補償:
土地補償是指國家征用土地對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其在土地上的投資和收益而造成的損失的補償,其實質是對土地收益的補償,是農業集體經濟組織通過占有和經營土地而獲得的經濟利益;國家征用集體所有的土地,必須補償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失去土地後的土地收益損失。土地補償費是征地費用的主要部分。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由用地單位支付。
綜上所述,新增人口可分為土地補償。國家征用的土地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需要給予壹定的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條
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公布征地補償費的收支情況,接受監督。禁止侵占或者挪用被征用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和其他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