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違法。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取消了很多對殘疾人駕駛的限制。通過此次修改,喪失右下肢或雙下肢的殘疾人,或者喪失運動功能但能夠自行坐位的殘疾人,可以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同時,還允許手指殘缺或右手拇指缺失的殘疾人申請小型汽車駕駛證;允許有聽力障礙的殘疾人申請小型汽車駕駛證,但佩戴助聽器即可達到合格標準。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四十條首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或者增加準駕車型的,申請人預約考試科目二時,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壹)報考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輪式自行車輛、無軌電車、有軌電車的,在取得駕駛證十日後預約考試;
(二)報考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和大型貨車,在取得駕駛證20日後預約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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