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被隔離,有工資嗎?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被隔離,有工資嗎?

法律分析:新冠肺炎不應因居家隔離扣除工資。居家隔離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在家工作的,員工在此期間應享受與正常工作同等的工資收入,並需要正常支付工資。根據法律規定,為防止新冠肺炎擴散,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其旅行情況和健康狀況等統計信息,安排符合情況的員工在家進行自我隔離,並就在家自我隔離的期限、工資或生活費等進行協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壹條,甲類傳染病病例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該場所特定區域內的人員,可以實施隔離措施,同時向上壹級人民政府報告;接到報告的上級人民政府應當立即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上級人民政府作出不批準決定的,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立即解除隔離措施。隔離期間,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為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其工作單位在隔離期間不停止支付其報酬。隔離措施的解除由原決定機關決定並公告。

  • 上一篇:新公司註冊的詳細流程
  • 下一篇:刑法中的加重犯公式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