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新證券法對金融欺詐的處罰

新證券法對金融欺詐的處罰

首先,正面回答

新證券法對財務欺詐的處罰是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30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暫停或者吊銷相關業務許可。給其他證券承銷機構或者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可以並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任職資格或者證券從業資格。

第二,分析

證券法是為了規範證券的發行和交易,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而制定的法律。

三、為什麽要禁止操縱證券市場?

操縱市場人為扭曲證券市場的正常價格,使價格嚴重偏離價值,造成虛假的供求關系,誤導資金流向,不能真實反映市場供求關系,損害投資者利益。如果任其發展,會腐蝕證券市場的健康肌體,擾亂市場秩序,影響市場健康發展。

  • 上一篇:新廣告法中判斷虛假廣告的標準是什麽?
  • 下一篇:刑法中法律擬制的幾種犯罪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