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多數企業采用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的辦法確定企業工資總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僅僅是過去的基本工資,還包括績效工資、獎金、補貼、津貼等。工人的月薪會不壹樣。企業可以根據員工的能力和表現隨時調整員工的薪酬。
法律依據:《關於建立勞動關系的通知》第二條。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在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以參考以下文件:
(壹)職工工資單和各項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的繳費憑證或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文件;
(3)員工填寫的《登記表》、《申請表》等就業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工人的證詞等。
其中,第(1)、(2)、(3)項中的相關文件由發包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