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信用貸款不還是詐騙嗎?

信用貸款不還是詐騙嗎?

不償還信用貸款是壹種欺詐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實施信用卡詐騙,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壹)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取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無效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惡意透支。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借款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拒不歸還的行為。

擴展數據:

信用貸款還不算欺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二條、第壹百九十三條的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屬於詐騙罪。非法占有目的是刑法規定的侵犯財產所有權罪的重要特征。

借款人因故長期不還貸款,或編造謊言、隱瞞真相騙取款物,到期不能償還貸款的。發卡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催收後不歸還款項,屬於惡意透支,可以按照非法占有目的處罰,屬於詐騙。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檢察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1997

  • 上一篇:入監前懷孕可以申請監外執行嗎?
  • 下一篇:原告能否申請將第三人變更為被告?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