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信用證書

信用證書

法律分析:信用證明是反映壹個人信用情況的證明,但是很多人不知道怎麽開信用證明。接下來,本文將為大家介紹如何開信用證明。信用證明可在當地銀行分支機構提取,全面反映持卡人在各銀行的貸款情況、信用卡每月還款情況、金額等信息;持卡人的個人信息、工作、住所等信息;作為擔保人的信用記錄;

法律依據:《聯合國獨立擔保和備用信用證公約》是信用證發展史上的第壹個公約,由國際貿易法委員會起草於1995。《公約》第六章對備用信用證的法律適用作了如下規定:“獨立擔保法和備用信用證應由當事人自願選擇管轄,這種選擇可以是:

(a)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選擇。

(二)合同以外的當事人沒有選擇準據法的,不能確定準據法,即根據公約的規定適用擔保人或保險人的國內法。實踐中,當當事人明確同意選擇準據法時,就會直接適用國際信用證爭議;如果協議中列有幾個營業地,與信用證糾紛有最密切、最真實聯系的地點為其營業地。

  • 上一篇:新法知道多少知識?
  • 下一篇:行政法對大學生的影響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