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如果信用卡只是逾期,不屬於信用卡詐騙罪,但持卡人應當承擔支付違約金和逾期利息的責任。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催收仍不歸還,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未按約定期限歸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條* *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如果貸款人同意,可以展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六百六十七條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