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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和教育刑滿釋放人員的措施。

法律分析:搞好聯系。做到“五及時”:壹是做好記錄,及時歸檔。接到監獄發來的通知後,縣“兩勞釋放人員安置幫扶”辦公室立即通知相關部門做好下壹茬的準備工作。在夏種的時候,我詳細記錄了他在監所的表現和家庭情況,為以後的安置和教育工作準備了材料。第二,及時家訪。解讀人員回國後,村(居)領導小組將立即指派家訪人員到其家中,及時了解其思想動態,動員其家人做好思想轉化工作。第三,及時簽訂幫教責任書,進壹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第四,及時開展法制教育,通過給讀者法律常識等多種形式進行法制教育,促使其遵紀守法;第五,及時制定和實施幫教措施,根據每個人的不同情況,制定幫教計劃和實施幫教措施,使他們自立,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三十七條,當地人民政府幫助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對喪失勞動能力、無法確定贍養人、扶養人和基本生活來源的刑滿釋放人員,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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