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諒解書壹般是指被害人與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屬就刑事案件結果達成和解時,由被害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性質的書面文件。諒解書壹般是在公訴到法庭質證的過程中完成的,具有酌定減輕和從輕處罰的效力。如果沒有諒解書,就沒有減輕處罰的酌定情節。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條,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從輕處罰被告人。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條* * *對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從輕處罰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