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刑有三種:1,罰金;2.剝奪政治權利;3.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三條:主刑種類如下:
(1)控制;
(二)刑事拘留;
(三)有期徒刑;
(4)無期徒刑;
(5)死刑。
第三十四條:附加刑的種類如下:
(壹)罰款;
(二)剝奪政治權利;
(三)沒收財產。
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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