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執行期限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執行期限

壹、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執行期限

1.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期限是永久的。但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時間為三年,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計算。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88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第二,刑事案件,坐牢了還得賠錢嗎?

需要賠償。賠償和刑事處罰是兩回事,刑事責任和附帶民事賠償不能混為壹談。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遭受物質損失的,不能免除民事賠償責任,應當繼續賠償。刑事案件賠償後仍會判刑。賠償只有利於雙方和解。經當事人諒解後達成和解協議的,檢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

  • 上一篇:吳江哪裏可以辦護照?
  • 下一篇:按照國防活動的領域,國防法規可以分為()類。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