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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什麽區別?

壹、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什麽區別?

1,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區別如下:

(1)具有不同的性質。刑事拘留是訴訟,不具有懲罰性。行政拘留本質上是壹種行政處分,具有懲罰和教育意義;

(2)適用對象不同。刑事拘留適用於刑事案件中的現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行政拘留適用於有普通違法行為的人;

(3)拘留期限不同。壹般情況下,刑事訴訟中最長羈押期限為14天。流竄作案、多次作案或者團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長拘留37日;行政拘留最長期限為15天。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後,被拘留人應當立即送看守所羈押,並且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非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恐怖活動犯罪的通知可能妨礙偵查,應當在拘留後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在妨礙調查的情形消失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第二,拘留的條件是什麽?

1.正在準備犯罪、實施犯罪或者犯罪後立即被發現的;

2.被害人或者現場目擊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住所周圍或住所發現犯罪證據;

4.犯罪後自殺未遂、逃跑或者脫逃的;

5.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或者與他人串通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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