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湛江市麻章區人民檢察院對當地壹男子在生產銷售的涼茶中添加治療感冒的西藥成分提起公訴,該行為已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據湛江市麻章區人民檢察院披露的該案相關庭審情況,今年以來,羅為增加涼茶銷量,私自購買地塞米松、紅黴素等西藥物品,研磨成粉後混入涼茶中公開銷售。時隔壹個多月,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委托相關檢測公司對羅經營的涼茶店成品進行化學抽樣檢測。檢測結果顯示,所售涼茶含有過量西藥成分。
案發後,嫌疑人也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主動向警方投案自首。為此,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羅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羅為了增加涼茶銷量,甚至擅自在相關涼茶產品中摻入西藥等成分。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他的行為已經觸犯了《食品安全法》,必須訴諸刑事案件追究責任。本案中,嫌疑人並未按照相關明確的操作規範非法添加藥物。壹旦用量過大或用藥時間過長,容易對使用者身體造成壹系列不良反應,甚至導致死亡。因此,市場監管部門應該大力打擊這些非法經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