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行人進入快速公路的罰則

行人進入快速公路的罰則

法律解析:高速公路上行人,將被處以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貨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70公裏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簡稱高速公路,是指專用於汽車高速行駛的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不同的時代,不同的科研和學術領域都有不同的規定。高速公路是汽車在不同方向和車道上行駛的多車道高速公路,所有的出入都是受控的。高速公路年平均日設計交通量應在15000輛客車以上,設計車速應在80至120公裏/小時。作為現代交通的標誌,高速公路的誕生不是因為社會經濟的需要,而是因為戰爭的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條。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牽引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70公裏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公裏。

  • 上一篇:考上銀行需要什麽?
  • 下一篇:壹般農田種樹怎麽處理?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