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處以罰款,罰款數額不得超過罰款數額;根據法律規定,查封、扣押的財產可以依法拍賣、處置,也可以劃撥凍結的存款、匯款抵繳罰款;根據法律規定,也可以采取其他行政強制方式。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警告、行政拘留、罰款、責令停業整頓、吊銷勞動行政許可等。行政處罰是行政處罰的壹種形式。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主體為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對行政相對人違反行政法規但依法不構成犯罪的行政行為實施法律制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八條行政處罰種類:
(1)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非法所得和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
(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的;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沒有法律依據或者不遵循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
壹、行政處罰的種類:
1,警告,通報批評;
2、罰款、沒收非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3.暫扣許可證、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
4.限制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就業;
5.行政拘留;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二、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1,積極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的;
2.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實施違法行為的;
3、主動坦白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
4、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