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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罰款繳納最長拖延時間是多久?

行政處罰罰款的繳納期限可以延長至不超過兩年。因為行政違法行為的調查時效壹般為兩年,具體延長期限由作出罰款決定的行政機關根據性質、情節、當事人的困難程度等因素確定。

如何延期行政處罰罰款?

1.行政處罰逾期的,當事人可以申請延期;

2、行政機關批準罰款延期的行政處罰可以延期;

3、前提是當事人確實有經濟困難,需要延期或者分期支付違約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六條。

兩年內未發現違法行為的,不給予行政處罰;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資金安全和危害後果的,上述期限延長至五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結束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六條

行政處罰決定依法作出後,當事人應當在行政處罰決定指定的期限內履行。

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經當事人申請,行政機關批準,可以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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