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行政處罰法》第四條規定,行政處罰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因此,行政處罰決定可以公開。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行政機關認為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公開後可能損害第三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書面征求第三人的意見。第三方不同意公開的,不得公開。但是,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眾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予以公開,並將決定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和理由書面通知第三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行政機關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三條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發布機制,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或者其他互聯網政府媒體、新聞發布會、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上一篇:協議決策之間的語義差異是什麽?下一篇:鹽城快遞公司郵寄活體寵物致死。郵寄活體寵物違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