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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與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區別

治安管理處罰法屬於實體法,行政處罰法屬於程序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是公安機關處罰危害社會管理行為的法律依據,《行政處罰法》是行政機關處罰違反行政管理秩序行為的法律依據。

1,不同科目。

2.應用的基礎不壹樣。

3.不同的處罰。

4.適用的法律文件的格式是不同的。

5.違約金支付方式不同。

6,實現方式不同。

7.不同的權利救濟。

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

(1)警告;

(二)罰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銷公安機關頒發的許可證。

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另申請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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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八條

行政處罰的種類: (壹)警告;(二)罰款;(三)沒收非法所得和非法財物;(四)責令停產停業;(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的;

(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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