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行政法律關系的特征是什麽?

行政法律關系的特征是什麽?

行政法律關系包括行政實體法律關系、行政程序法律關系、行政裁決法律關系、行政復議法律關系和行政訴訟法律關系等。主要有以下特點:(1)行政主體是行政法律關系之壹。行政主體是行政職能的承擔者,這就決定了行政法律關系中的壹方必須是行政主體。(2)行政法律關系不平等。行政法律關系不對等,是指行政實體法律關系中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對等,行政機關具有更優越的地位。但是,在行政訴訟法律關系中,行政相對人具有更優越的地位,以制衡行政機關在行政實體法律關系中更優越的地位。(3)行政法律關系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由相關法律規範預先規定。行政法律關系的壹個重要特征是,其主體不能相互約定權利(職權)和義務(責任),不能自由選擇權利(職權)和義務(責任),而必須依據法律規範取得權利(職權)和承擔義務(責任);這與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可以相互約定權利義務,並通過協商進行變更是完全不同的。(4)行政主體的權利(職權)和義務(責任)往往是重疊的。行政主體權利(職權)和義務(責任)的重疊,通常意味著其權利(職權)或義務(責任)的雙重性。比如,稅收既是稅務機關的權利(權力),也是稅務機關的義務(責任);維護公共秩序既是公安機關的權利(權力),也是公安機關的義務(職責)。在這種情況下,行政主體不能擅自轉讓或放棄自己的權利(權限),否則就是失職。(5)行政法律關系產生的糾紛,多由行政機關或行政裁決機關按照行政程序或準司法程序解決。
  • 上一篇:限價房銷售有什麽新政策?
  • 下一篇:如何辦理常熟市居住證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