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與行政實體法行政程序法是規範行政訴訟行為、調整行政訴訟關系的程序法。它們規定了法院、訴訟當事人和其他訴訟活動參與人的程序權利和義務,因此是相關程序規範的總和。行政實體法是規定行政機關和相對實體權利義務的法律規範。因此,兩個條例的內容和範圍是不同的。然而,行政程序法也與行政實體法相關聯。行政訴訟法是保證實體法正確實施的重要手段。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
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壹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追究。
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