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是指對本行政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公眾切身利益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行政部門擬作出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審查。
行政機關在作出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審核哪些內容?
(壹)確有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和具體情況,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二)違法行為輕微的,依法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三)違法事實不能成立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
(四)違法行為已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綜上所述,重大行政決策涉及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法律依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第六條應當遵循民主決策原則,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保證人民群眾通過多種渠道和形式參與決策。
第七條重大行政決策應當遵循依法決策的原則,嚴格遵守法定權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確保決策內容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