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中國茶店事件起源於2016,杭州壹家名為“品悅茶”的茶葉公司向廣州法院起訴北京“茶美人”商標侵權。該公司表示,“品悅茶”是其自有品牌,其經銷的“現代中國茶鋪”產品也屬於該品牌。但“茶嚴觀色”在京銷售的產品也使用“現代中國茶店”名稱,並聲稱其商標已在2013註冊。兩個品牌之間發生了權益之爭。最終,廣州中院經多次審理,判決被告於2018停止使用“現代中國茶鋪”商標,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200萬元。
“查嚴觀色”事件是指2019,另壹家名為“中國人壽”的公司向北京法院提起訴訟,稱其也擁有“茶嚴觀色”商標,並發現多家商家在其商品上使用“茶嚴觀色”的標識。法院審理後認為,商標應當用於不同類型的產品,不能因為商標相同就認定為冒用,最終駁回了原告的訴訟申請。
總的來說,現代中國奶茶店的案件側重於商標侵權,茶言觀色的案件更側重於商標的合法性,對行業監管的啟示更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