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考試內容
行政執法科目筆試主要考察行政執法崗位應當具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包括相關法律基礎知識、專業素養、執法能力等。
要求考生系統理解和掌握憲法、公務員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許可法、行政強制法、國家賠償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基本內容,具備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如何備考
1,理論學習:認真學習套路應用和答題技巧即可(作文不可忽視)。
2.日常積累:日常積累法治政策、名言警句、領導講話、先進典型案例、各地先進經驗等。
3真題集:主要看近幾年各省行政執法真題。
三、結論啟示
行政執法類試題與常規申論類試題沒有明顯區別。
大部分話題的主題都緊緊圍繞基層法治工作。
少數題目與行政執法關系不密切。
最後壹道大題需要兩只手準備。(天津、江蘇、重慶、浙江考作文;陜西、安徽、湖南、寧夏、四川、廣西、江西考應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