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訴訟罪的立案標準是,行為人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立案追訴。根據《刑法》規定,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法律客觀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壹
采取偽造證據、虛假陳述等手段,編造民事法律關系,虛構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有下列行為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刑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307條
第壹款規定之壹的“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
(壹)與夫妻壹方惡意串通,虛構夫妻相同債務的;
(二)與他人惡意串通,編造債權債務關系和以物抵債協議的;
(四)捏造知識產權侵權或者不正當競爭關系的;
(五)在破產案件審理過程中申報虛構的債權;
(七)單方或者惡意與他人串通,編造身份、合同、侵權、繼承等民事法律關系的其他行為。